来源头条作者:AA专业第三方检测认证儿童产品的追踪标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要点:
追踪标识必须固定在儿童产品及其包装上,以提供识别信息。
追踪标识必须包含以下基本信息:
制造商或自有品牌商的名称
产品的生产地与生产日期
生产过程的详细信息,如批号、顺序号或其他识别特征
其他有助于确认产品特定来源的信息
追踪标识的责任由美国国内制造商负责,而进口产品的责任由进口商承担。相关法律规定可在《消费品安全法》第14(a)(5)条和美国法典15 §2063(a)(5) (CPSA)中找到。
在标识规定方面,制造商不需要将所有信息都印在同一个地方或标签上。如果产品已经包含了部分或全部规定的信息,制造商无需将其再次复制到新的标识上,可以将新的永久性区分标志添加到已有的标签上。
追踪标识上必须包含制造商的名称、产品的产地与生产日期、批次信息以及其他有助于确认产品特定来源的信息。生产日期可以是产品组装或包装的日期。至于产地信息,提供生产产品的国家与城市即可。
追踪标识适用于产品及其包装,除非在可行的情况下不适用。如果产品上的标识信息透过外包装或透明包装清晰可见,那么外包装或其他销售垫的材料上就不需要再加上追踪标识信息。
然而,对于一些小玩具或小物体,如果无法单独加标识,那么在向零售商运送产品的包装或纸箱上必须有标示。在确定是否适用标识规定时,制造商需要根据产品和包装的特点和类别做出合理的判断,并提供理由来支持决定。
最后,追踪标识应该是永久性的,能够在产品合理使用寿命期内保留在产品上的标志。标识的具体形态、大小和位置没有具体要求或指导意见,因为每种消费品可能需要不同的追踪标识。